Akhenaten for Commercial Investment(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在本网站上提供的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中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处理,如下所示:规定
第1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所说“个人信息”,是与生存的个人相关的信息,是通过该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及其他记述等能够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及容貌、指纹、声纹的数据以及健康保险证的保险人编号等能够从该信息单体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第2条(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本公司,用户使用登记的时候有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号码,邮件地址,驾驶证号码等的个人信息。
同时,包含用户和合作伙伴等之间被做了的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交易记录和有关结算的信息,包含本公司的合作伙伴(包括信息供给源,告主,广告送信地址等。以下称为“携带者”。)等收集。
第3条(个人情报在收集·利用寸目)
本公司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 为了本公司服务的提供和运营
- 为了回答用户的相同回答(包括进行本人确认)
- 为了发送用户使用中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宣传活动等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指南的邮件
- 为了维护、重要通知等必要的连格
- 为了确定违反使用规则的用户、以不正当、不正当的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拒绝使用
- 为了让用户阅览、变更、删除自己的登录信息、阅览使用状况
- 为了在收费服务中向用户支付使用费
- 上述利用目的附带目的
第4条(利用目的変更)
- 本公司仅在合理认定利用目的与变更前具有关联性时,变更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
- 变更了使用目的时,关于变更后的目的,根据本公司所的方法,通知用户,或者在本网站上公布。
第5条(个人信息第三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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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除以下情况外,不会事先得到用户的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法除其他法律认可的情况以外
- 为保证人的生命、身体或生产需要时,难以得到本人的同意时
- 在为提高公共卫生或推动儿童健康培养特别需要的情况下,难以征得本人同意时
- 国家机关或者地方公共团体或者受委托者对执行法令规定的事务需要协助的情况 下,有可能因得到本人 的同意而影响该事务的执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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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告知或公布以下事项,并由本公司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备案时
- 利用目的含向第三者提供
- 提供给第三方的数据目录
-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 应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接受本人请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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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前款的规定如何,在下述情况下,该信息的提供方不属于第三方。
- 本公司在达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委托处理全部或一部分个人信息时
- 因合并或其他事由导致的项目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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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同或者地方公共田体或者受其委托的人对执行法律事务需要协助的,有可能因得到本人而妨碍当事人的执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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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特殊人共同利用人情的情况下,预先通知本人或放置了与其并列共同利用的人情的、共同利用者的、利用者的利用目的以及对该人情的管理负有责任的人的名字或名称,使本人容易知道的情况下
第6冬(个人信息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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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本人要求公开个人信息时,会及时向本人公开。但是,通过显示符合以下情况时,也有不公开其全 部或一部分的情况,如果做出了不公开的决定,则会及时通知
- 有可能损害本人或第三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及其他利益的
- 有可能对本公司的正式实施造成影响时
- 违反其他法律的情况
- 不管之前的情况如何,关于履历信息及特性信息等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不公开
第7条(个人信息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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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本公司持有的自己的个人信息为错误信息时,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手续,对本公司进行个人信息的订正、追加或删除(以下称为“订正等”。)求值时使用曲面法线的原始方向。
- 本公司在收到用户的前款请求并判断有必要接受该请求时,应及时进行该个人信息的更正
- 本公司在根据前款的规定进行了订正等的情况下,或者决定不进行订正等的情况下,会及时通知用户。
第8条(个人信息使用停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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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个人信息超出使用目的范围被处理的理由,或者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理由,停止或删除其使用(以下称为“停止使用等”。)中描述的场景,使用以下步骤创建明细表,以便在概念设计中分析体量的体积。
- 根据前款的调查结果,判断为有必要接受该请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个人信息等。
- 本公司在根据前款的规定进行了使用停止等的情况下,或者决定不进行使用停止等的情况下,不会拖延,将其通知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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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2项无关,在停止使用等有巨额费用的情况下,在难以进行其他停止使用等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用户的权利利益而采取必要的代替措施时,将采取该代替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 本政策的内容,除了法令及本政策另有规定的事项以外,不通知用户就可以变更。
- 除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情况外,变更后的隐私政策从本网站刊登时开始生效。